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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屯溪区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提高黄山市屯溪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鼓励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高质量、高效益、高水平地搞好工程建设和管理,提高项目经理的资信度和知名度,且保证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工作有序、公正的开展,特制订本办法。
二、凡是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并符合“屯溪区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申报条件的项目经理,均可以申报。
三、“黄山市屯溪区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原则上每年评选二次,由项目经理自己申报,所在企业审核后向屯溪区建筑业协会推荐,由黄山市屯溪区建筑业协会组织相关人员核定。
四、评选工作坚持科学、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评选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荣获“黄山市屯溪区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称号者,由黄山市屯溪区建筑业协会颁发荣誉证书,报屯溪区住建局备案。
第二章 申报资格及条件
一、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勇于创新,开拓进取。
二、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实际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三年以上,现正在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中从事项目经理的工作。
三、近三年所承担的工程建设项目中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所完成工程建设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并取得良好评价;近两年担任项目经理的工程项目合格率达100%;其中有一项获得区、市级以上优良标准化工地奖的,优先申报。
四、诚实守信,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考核期内无失信和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五、坚持文明施工,强化现场管理,注重扬尘污染和环境保护。在项目施工质量、安全监督过程中,工程质量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到位。
六、重合同、守信誉,能够认真履行合同的各项条款,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七、申报优秀项目经理人员必须为“黄山市屯溪区建筑业协会”个人会员。
八、同一工程原则上只能推荐一名项目经理参评;连续两年在区外施工的本区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可参照上述条件参评。
第三章 申报程序及资料
一、申报优秀项目经理须填写《黄山市屯溪区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一式两份,连同其它申报材料一并报黄山市屯溪区建筑业协会。
二、申报资料:
1、目录;
2、《黄山市屯溪区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
3、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4、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
5、《申报表》所填报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复印件。
6、个人及所从事的工程项目获奖证书扫描件等
7、其它资料。
三、以上申报资料一式两份,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材料内容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可靠。
黄山市屯溪区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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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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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免冠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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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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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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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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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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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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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从事项目管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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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技术职称任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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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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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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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
区建协意见: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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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黄山市屯溪区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