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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省政策法规

黄山市推进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4/23/2019 3:44:10 PM浏览879次来源:黄山市屯溪区建筑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工程建设管理改革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97号)、《关于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18〕139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市〔2018〕138号)等文件精神,深化工程建设项目组织方式改革,有序推进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为前提,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推进工程建设咨询服务方式创新、管理技术创新和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促进建筑业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建筑业企业综合竞争力,提升我市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促进我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通过完善政策制度、健全监管体系、配套服务支撑,逐步构建以工程总承包为主的工程建设市场。2018-2020年,20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新建项目逐步采用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投资新建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

(二)通过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探索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组织方式的改革路径,整合工程建设过程中所需的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等服务业务,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通过总结试点经验,全面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实现工程咨询企业转型发展。

三、试点组织

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实施。

四、试点任务

(一)确定试点对象。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根据省住建厅优选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的条件和分配的名额数,并结合我市建筑业企业、设计单位、监理企业、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等级、综合实力、社会信誉和相关业绩,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选定3家本地房屋建筑总承包一级企业为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4家设计、监理、造价咨询企业为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经公示后上报省住建厅。

(二)确定试点项目。分别选择2个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作为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项目,项目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农村建设、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工程及装配式建。选定后发文公布并上报省住建厅备案。

(三)完善招标投标制度。建设单位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在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或者初步设计完成后,按照确定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工程质量和进度等要求,组织开展工程总承包发包工作和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鼓励一个项目同时实施工程总承包模式和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总承包评标应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的主要因素包括工程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设计方案、设备采购方案、施工计划、工程业绩等。根据合同约定,由工程总承包企业负责材料、设备等采购的,建设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家、供应商。建设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可以选择整体或局部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达到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规模标准的,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的招标应采用综合评估法,不应以价格作为评标唯一因素。允许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四)管理试点项目。认真落实试点工作的各项任务,对试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与试点企业积极对接,及时跟踪分析协调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建立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项目、试点企业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适时项目和企业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五)总结试点项目。全面总结分析试点开展情况,完善与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相适应的招标投标监督、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工程档案等管理制度和办理流程。为全面推广工程总承包模式打好基础。

(六)引导企业转型发展。鼓励我市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制造企业跨行业、跨专业兼并重组,支持勘察、设计、施工、制造企业相互参股、融合发展,鼓励和帮扶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业企业资质,施工总承包企业申请同类别或相近类别的工程设计资质。鼓励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企业通过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培育高水平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8年11月)

1、开展专题调研。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公共资源交易部门对我市即将开工的政府投资项目和符合试点要求的企业进行调研摸底,研究探讨试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措施。

2、确定试点企业。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根据企业的资质等级、综合实力、社会信誉和相关业绩,确定2-3家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和3-4家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

3、确定试点项目。选择2个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为试点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农村建设、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工程及装配式建筑等项目。

(二)实施阶段(2018年12月至2019年11月)

认真落实试点工作的各项任务,对试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与试点企业积极对接,及时跟踪分析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政策措施,确保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三)总结阶段(2019年12月-2020年1月)

全面总结分析试点开展情况,重点剖析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以及建立相应机制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作为我市工程建设管理改革的重要任务,有关部门、各区县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时间、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压实工作责任。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新建项目的建设单位负责确定一批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和全过程工程咨询的试点项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领域的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

(三)加强示范引领。积极推进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项目建设工作,建立由行业专家组成的试点工作指导组,开展试点项目的跟踪评估,及时总结经验,为试点项目的推进提供服务。对试点项目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及时予以总结推广。同时加强试点宣传力度,提高社会认知度,适时组织开展经验交流,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共同推动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营造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快速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