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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下称保险业协会)在京公开发布四项建设工程领域保证保险行业示范条款。
具体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投标保证保险示范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示范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预付款保证保险示范条款》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质量保证保险示范条款》。
据了解,2018年,住建部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实施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建设工程保证保险与现金保证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截至2018年底,全国已经有24个地方政府部门明确发文,鼓励推行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政策。
为了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明确各保险公司在建设工程领域保证保险上的保险责任,统一条款表述,保险业协会在银保监会的指导下,组织人保财险、太保财险、平安财险、中华联合、大地财险等公司成立了条款起草工作组。工作组通过广泛调研,多次召开讨论会及专家论证会,反复征求建筑行业和保险行业的意见,最终形成了上述四项行业示范条款。
据悉,上述四项行业示范条款结合建筑行业的市场需求,根据投标、履约、预付款和质量保证不同环节的风险特征,统一了投保人、被保险人及保险人的权责标准。示范条款的推出,将促进保险公司加强对施工企业的风险评估及差异化管理,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企业风险管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