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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
据了解,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由基本信息、从业信息、诚信信息等内容组成。已录入实名制平台的建筑工人,凡1年以上(含1年)无数据更新的,再次从事建筑作业时,建筑企业应对其重新进行基本安全培训,记录相关信息,否则不得上岗作业。建筑企业应配备实现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所必需的硬件设施设备,施工现场原则上实施封闭式管理,设立进出场门禁系统,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不具备封闭式管理条件的工程项目,应采用移动定位、电子围栏等技术实施考勤管理。
通知指出,各市、省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所辖区域内建筑工人实名制工作管理,制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督促辖区内建筑企业在施工现场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此外,对切实落实实名制管理的建筑企业,将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建设单位、监理企业、建筑企业未落实相应管理职责的有关责任人,应记录其不良行为。